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体现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一)学校全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67
(三)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制:三年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一)校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二)办学地点: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表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合计 | 10 | |||
0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4 |
02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 |
03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3 |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2024年3月22日至3月26日登录学校招生网(huagong.thevkyrenia.com)或手机扫描下列二维码,进入2024年在京高职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履行网上报名手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身份证及相关材料高清拍照后发送至226469258@qq.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号-姓名-报名材料”。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进行,满分为100分。
高中学生:文化素质考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取得,语文、数学、英语3门文化课每“合格”1门按10分折算,“不合格”不计分,满分为30分,不再另行安排笔试。
中职学生:文化素质考试依据第四学期考试成绩中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任选3门折算取得,每门成绩为“合格”或60分及以上者计10分,满分为30分,不再另行安排笔试。
职业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名考生10分钟,满分为7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学习潜能,以及对报考专业的理解情况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在2024年4月3日—8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招生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学费:15800元/生·年;2.住宿费:8人间1500元/生·年,4-6人间2500元/生·年。如遇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学校在接到北京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校的咨询电话、登录学校招生网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根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58553367、58553368
传真:022-58553366
邮编:300352
学校网址:huagong.thevkyrenia.com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在京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北京市招生委员会审核。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